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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保险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轨

    来源: 本站原创      2019-10-16 1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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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今年我国有望迎来又一个丰收年。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介绍,今年夏粮增产,秋粮大部分长势良好,如后期不发生大的台风或者霜冻等自然灾害,我国粮食产量有望第5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经过12年的实践发展,作为分散转移风险的有效手段,我国农业保险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但随着乡村振兴揭开“三农”事业发展的新篇章,面对逐渐增长且越发多元的风险保障需求,农业保险也亟需加快向高质量发展的脚步。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局、林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这一进程吹响了号角。

    成绩背后仍存不足

    来看这样一组数据。2018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达571.41亿元,是2006年的67.4倍;农险提供的风险保障达3.46万亿元,是2016年的17.3倍;总赔款为423.15亿元,而在2007年支付给受灾农户的赔款只有0.97亿元,前者是后者的436倍。站在12年后回首来路,农业保险取得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

    发展农业保险意在为农业生产撑起一张“安全网”,因此,保障水平是衡量农险发展的关键指标。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8年,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从3.59%增长至23.21%,在11年间提高了6倍有余,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49%。其中,种植业和畜牧业保险保障水平分别从2008年的3.83%、3.40%提升到2018年的11.98%、12.88%,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92%、12.87%。

    目前,我国农险在保障广度上已经比肩发达国家。从保障深度上看,不久前发布的《中国农业保险保障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示,总体而言,农业保险对粮、棉、油、糖、生猪、奶牛等重要农产品的保险保障程度相对较好,2018年上述品类保险保障水平均高于种、养两业平均保险保障水平。从保障深度看,种、养两业主要产品保险保障深度相差不大,单位保额已经能较好地覆盖相应作物生产的物化成本,对生产成本、全成本的覆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提标”成效初显。

    但是,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特别是保障深度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在保障方面存在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不仅品少面窄,标准也较低,品种区域差异大。在补贴方面机制固化,激励导向性不足。与此同时,农险定价水平也需要提升,理赔服务需要进一步规范。

    《指导意见》也指出,农业保险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服务“三农”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政策出台利好发展

    因此,站在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12年后的时间节点上,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的背景下,此时出台《指导意见》无疑对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的要求在《指导意见》中有清晰体现。例如,在提高农险保障水平方面,今后将探索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成本变动,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在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很多农户除了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同样希望能够借助保险手段来为自己的收入加上一个“安全阀”。《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相关收入保险产品的实践落地,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实践的脚步也将加快。

    农业保险的开展成效如何与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是否完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例如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就一直受到业界的期待。近年来,通过“保险+期货”的实践,多地特色农产品增添了更为全面的保障,农户收入也有了更为稳定的预期,同时保险在缓解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方面也发挥出重要作用。随着经营农业保险的险企探索“农业保险+”受到鼓励,可以预期,保险将会与其他金融工具形成更多联动并且在健全农村信用体系中放大自身增信作用。

    此外,此次提出的完善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以及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也有利于补齐农业保险基础设施短板,对于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无疑十分必要。

    业内普遍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给下一阶段农业保险的发展带来巨大利好。天风证券研报分析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长期促进保险行业农险业务的发展。2018年我国农险保费同比增长20%,增长较前几年提速,在新的《指导意见》下,各地有望陆续出台农险支持政策,预计未来几年行业农险保费增长有望保持在20%左右。

    理顺政府市场关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来说,这是继《农业保险条例》颁布之后最重要的政策文件,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纲领。

    庹国柱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是对过去12年农险实践经验的总结,也直面其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随着农业的发展,当前农险的发展状况逐渐无法满足农村农民的风险保障需求,在制度建设、经营管理、风险分散安排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均有涉及,点明了农险向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中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协助。面对广大农户,如果单纯依靠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去对接,成本会非常高。以河南某地的小麦保险为例,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地的保费是17.5元,政府补贴80%,但保险公司的亩均承保成本为5.3元,高于农户自缴的每亩3.5元保费,再加上理赔等环节的成本负担,自然难以有效维持。因此,农险业务的推进中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协助配合。庹国柱告诉记者,事实上,在展业、理赔、定损等环节,政府部门对农险经营机构的帮助很大。但同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政府部门也存在“越位”和缺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险业务发展。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给予必要的保费补贴、大灾赔付、提供信息数据等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基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对此,庹国柱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对于政策性非常强的农险业务来说,《指导意见》有助于理顺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关系,从而促进农险高质量发展。”

    农险发展如何破局

    谈到如何推动农业保险在接下来的发展,庹国柱建议:“提升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补贴水平。一方面,要将更多品种吸纳到中央财政补贴的范围内,例如更多的种植业品种、林业、草原等;另一方面,要实现差别化的补贴政策,特别是向一些不发达农业大省适当倾斜。此外,各省要增加一些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地方特色保险的支持。”

    当然,作为农业保险业务中的另一方重要参与主体,农险经营机构也需要在推进农险业务发展中瞄准保障需求,加快创新。一家中型财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目前政策性农险的覆盖面已经较广,农户普遍都拥有农险保障。但随着生产投入的增加,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比之前高出很多。无论是应对自然灾害还是市场价格波动,农户都有较为迫切的风险保障需求。对于一些新兴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更存在新的个性化、较为多元的保障需求。”

    从近年来的业界实践来看,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及探索收入保险,都是险企推动农险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这些实践经验在《指导意见》中也有所体现。例如,《指导意见》就提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提高其占农业保险的比重;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在山东威海,太平财险针对当地特色产业,连续推出海带及扇贝养殖风力指数保险、海参养殖气温指数保险、文登区西洋参种植政策性保险等一系列创新险种。同时,太平财险还向承接农户流转土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推出农作物收入保险,土地承接方一旦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或者价格波动导致实际收入低于预期,太平财险将按约定进行赔偿,帮助其提升经营结果的稳定性。

    “关于农业保险的利好政策频出,为农业保险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一位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